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好《条例》、《标准》相关要求,5月18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节能中心组织党员干部来到项目工地开展《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实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宣贯培训。
在项目现场,节能中心组织开发、施工、监理等单位集体学习了习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讲话精神,结合《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现场解读了新建建筑节能、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的最新要求;随后按照《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对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供暖、通风等环节的强制要求做了细致讲解,同时做好安全、防火等事项。在培训过程中现场解答了企业疑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及要求,指导帮扶企业做好项目建筑节能。
下一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节能中心将逐步的提升为民服务本领,持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切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