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对外发布版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明确规定工业用地一定要通过“招拍挂”公开方式出让,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也就是说,开发商将不可以进行土地“分期付款”。对于市场来说,这将使动辄成交总价数十亿的地王或许将因此大大减少。
类似政策实际上提高了开发商进入土地市场的门槛,一定要具有全部的付款能力才能参与土地竞买的情况下,对于开发商资本规模的要求显得更高。另一方面,如果土地款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的话,总价近百亿的地王将很难再出现,开发商只能通过你自己的资金储备小块的获得土地,避免了土地面积过大,开发周期过长,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避免了土地放量充足,房屋市场供应不足,房价上涨的情况发生。
10月16日上午,市建委住房建设处有关负责人做客晚报“互动星期二”栏目透露,重庆市要实现宜居、和谐重庆,经济适用房小区将被打造成和谐社区。
目前,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已向国土资源部申报重庆市明年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用地计划,后者规模约占全市商品房用地计划的10%。另外,重庆市正探索在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经济适用房的模式,配建比例在10%左右。
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经济适用房的模式一旦实施,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会降低开发商的利润率,而且由于小区客户“良莠不齐”,势必会增加销售的难度。
物业管理公司陆续更名为“物业服务”;向社区物业咨询新收费标准的业主节后扎堆;在处理车位问题上,业主开始引用物权10月起,物权法、新物管条例、物业收费新标准、保障性住房新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办法五项地产新规同步实施。
要点:自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保护阳光权;小区车库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不动产将施行统一登记制度,办理房产证将进入快车道;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可按国家规定继续承包等。
影响:物权法的出台将对私有物业的保护提升到与公有财产相当的地位,对于房地产行业意义重大。
要点:自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赋予了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权,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
影响:明确了物业服务的主从关系。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将成为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一个正式监督门,业主维权将真正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要点:自10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明确,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另外的费用组成.
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物业服务公司可以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物业乱收费现象有望应声而止。
要点:自10月1日起施行的本市新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满5年后可有条件上市交易,骗购经适房将5年内不得再购,今后市民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到当地街道、乡镇办理,申请廉租房取消居住年限的限制。
影响:政府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力度,增加了经适房和廉租房受益群体的覆盖面,部分既买不起经适房又不符合廉租房规定的“夹心层”人群将直接受益。
要点:自10月1日起在范围内强制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首次把建筑节能工程明确规定为一项分部工程,规定建筑工程节能不符合规范不能通过验收。
影响:不通过节能验收的工程不得竣工。这将把包括民用住宅在内的建筑节能监督落到实处。尽管新建工程可能会因为节能要求而略为提升成本,但对于控制日后居住成本效用很大,居住者也将因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