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天津市建筑节能技能、工艺、资料、设备的推行、约束和制止运用目录管理办法》(津建科〔2013〕449号)要求,我委安排编制了《天津市建筑节能技能、工艺、资料、设备的推行、约束和制止运用目录(2021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贰言,能够提出书面定见。单位定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定见需签署实在名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附:《天津市建筑节能技能、工艺、资料、设备的推行、约束和制止目录(202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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