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修建能效提高建造实施方案》(保政函〔2018〕38号)《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修建节能改造演示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市建〔2018〕29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的修建节能规范,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安排有关专家完结并经过了莲池区既有修建节能改造演示项目的检验作业。现将经过检验的既有修建节能改造演示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贰言,能够提出书面定见。单位定见有必要加盖公章,个人定见有必要署明实在名字、身份证号和联络电线年度莲池区既有修建节能改造演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