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告诉丨市经信局:关于执行节能检验及不独自进行节能检查有关事项的告诉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固定资产出资项目节能检查方法》(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固定资产出资项目节能检查实施方法的告诉》(厦府办〔2017〕178号)及《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不独自进行节能检查的职业目录》的告诉》(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的精力,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凡于2017年1月1日今后获得我局节能检查定见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在投入生产、运用前,对项目节能办法执行状况做检验,并将节能检验陈述电子版报送我局(邮箱:。我局将托付厦门市节能督查中心依法对项目执行节能检查定见状况实施事中过后监管。
(二)关于目录中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可不编制独自的节能陈述,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或项目申请陈述中对项目动力使用状况、节能办法状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剖析。
(三)关于目录中的项目,我局不再独自进行节能检查,不再出具节能检查定见。
(四)建筑设计企业出资建造本目录中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标准建造,选用节能技能、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办理,逐渐的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五)我局将依法对本目录中项目做监督办理,对违背节能法令和法规、标准标准的项目进行处分。
(六)年归纳动力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出资项目,以及触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参照适用以上规则。
附件: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不独自进行节能检查的职业目录》的告诉(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