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国家商场监督处理总局发布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出产答应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处理施行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
1.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归入CCC认证处理规模,各指定认证组织开端受理认证托付。
2.各省级商场监督处理部门中止受理相关出产答应证请求,已受理的依法中止行政答应程序。
3.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示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出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运用。
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详细产品规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详见附件)归入CCC认证处理规模,各指定认证组织(认证组织和实验室指定作业将另行公告)开端受理认证托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商场监督处理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商场监督处理部门)中止受理相关出产答应证请求,已受理的依法中止行政答应程序。
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示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出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运用。
指定认证组织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规矩和对应产品施行规矩的要求拟定认证施行细则,于2019年9月25日前向商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完结存案。
(一)2020年10月1日前,国内公司制造的以上产品应凭有用出产答应证或CCC认证出厂、出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运用。
(二)关于已获出产答应证的企业,若以上产品在2020年10月1日(含)后不再持续出产的,无需处理CCC认证;不然,应赶快提交认证托付,并在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CCC认证。
(三)关于持有用出产答应证的企业提出的认证托付,指定认证组织应供认相应的查看及检测成果,拟定相关转化计划(包含差异查验测验的项目、弥补工厂查看等内容)并施行,对契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一起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场监督处理部门通报获证企业名单。证书转化过程中产生的认证、检测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
(四)各省级商场监督处理部门依据认证组织通报和出产答应证到期状况,及时处理出产答应证刊出手续。2020年10月1日,商场监管总局刊出一切未转化的有用出产答应证。
(五)关于在出产答应证有用期间出产的产品,2020年10月1日后可接着运用原包装(契合出产答应证要求)出厂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