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激发和释放绿色消费需求,加强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长效机制,充分的发挥绿色消费对经济高水平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28日,新疆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等6部门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促进绿色消费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
绿色消费,指以节约世界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主要体现为崇尚勤俭节约,减少损失浪费,选择高效、环保的产品和服务,降低消费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具体措施》明确,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社会共治的工作原则,包括全方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组织实施5个方面。
其中,全方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方面包括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全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全方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8条具体措施;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方面包括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构建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5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方面包括加快健全法律制度、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发挥绿色消费信息平台作用3条具体措施;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方面包括增强财政支持精准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的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强化对违法违规等行为处罚4条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方面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普及绿色消费方式3条具体措施。
今后,有关部门将充分的发挥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全方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