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29日讯 日前,财务部、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发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收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告诉,节能清单所列产品有政府强制收购和优先收购的节能产品。
其间,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电热水器、一般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等品目为政府强制收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收购的节能产品。本期节能清单已于7月揭露公示。
告诉要求,针对制造商称号或地址在清单履行期内依法改变的状况,须经相关认证组织核准并处理认证证书改变手续;在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不足以满意工作需要的,政府可在节能清单之外收购。
在该告诉发布之后展开的政府收购活动,应当履行本期节能清单;在该告诉发布之前现已展开但没有进入评定环节的政府收购活动,应当依照收购文件的约好履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收购文件未约好的,可一起履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告诉清晰,现已确认施行的政府会集收购协议供货触及政府强制收购节能产品的,会集收购组织应当依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对相关这类的产品进行调整;政府收购工程及与工程建造有关的货品收购应当履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收购和优先收购方针;收购人及其托付的收购署理组织应当在收购文件和收购合同中列明运用节能产品的要求。
别的,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履行期内安稳供货,凡产生制造商及其署理商不接受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约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背许诺景象的,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应当及时将有关状况向财务部反映。财务部将依据详细违规景象,对有关供货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李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