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展参加施行政府收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安排规划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告诉》称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财政部、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展开扩展参加施行政府收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安排规划的试点工作。对有志愿参加施行政府收购的认证安排,市场监管总局将安排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优选,并在寻求财政部、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定见后,对每类产品择优挑选2至3家认证安排参加试点工作,试点时限为期1年。
《告诉》指出,为保证试点期间相关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施行有序,认证成果有用支撑政府绿色收购准则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施行状况的监督管理,健全失期惩戒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认证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展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专项查看。
根据《告诉》,凡有志愿参加施行政府收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安排,有必要于2019年3月20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提交5个方面的证明资料和声明文件,一起对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线个方面的证明资料和声明文件是:满意《认证安排管理办法》规则的产品认证安排资历要求及技能才能、已取得批阅的运营事物的规划及有关技能才能可以掩盖已施行政府绿色收购产品类别及所根据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证明资料;契合国家标准中对认证安排技能才能的通用要求的证明资料;对3年内无违背认证要求/不良记载的声明文件;了解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履行机制、可以为收购人供给有用技能服务的声明文件;可以与市场监管总局所树立的政府收购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完成对接、实时上传认证成果和产品有关数据信息的声明文件。
《告诉》表明,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试点施行状况,结合绿色产品认证系统建造,加强完善并建立扩展参加施行政府收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安排规划的相关管理机制,推进履行告诉中相关履行机制变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