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今起实行!
发布时间: 2023-08-15 作者: 新闻中心

  2021年10月,住建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法律法规与本规范不一致的,

  该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旨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需要。

  《规范》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一定得执行该规范。

  光伏:《规范》要求新建建筑安装光伏系统,且常规使用的寿命应高于15年。同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光伏组件设计常规使用的寿命应高于25年。

  碳排:《规范》要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m·a)以上。

  节能:《规范》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逐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无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此次国家将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纳入到新建建筑及建筑群的总体设计之中,对于光伏行业而言可谓是再启“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