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建部:《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近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住建部表示, 此次发布的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法律法规与此次发布规范不一致的,以此次发布规范的规定为准。
《规范》明确: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其中的集热器设计常规使用的寿命应高于15年,光伏组件设计常规使用的寿命应高于25年;并要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m·a)以上。
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逐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无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现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法律法规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