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含投标车型产品型号的“汽车生产企业公告目录、公告页产品技术参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分别将所投标车型型号栏用红笔画圈标出(投标车型的产品的名字必须是“纯电动城市客车”,方能满足招标要求车型)(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应属于国家工信部和税务总局公告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将所投标车型型号用红笔画圈标出(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生产公交客车的资质;若为车辆生产厂商经销代理商的,还应提供车辆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红色公章(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投标供应车辆生产厂商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6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总销售业绩,及2019年至今在陕西省内销售的6米以上纯电动公交车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0辆及以上的合同),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含投标车型产品型号的“汽车生产企业公告目录、公告页产品技术参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分别将所投标车型型号栏用红笔画圈标出(投标车型的产品的名字必须是“纯电动城市客车”,方能满足招标要求车型)(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应属于国家工信部和税务总局公告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将所投标车型型号用红笔画圈标出(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生产公交客车的资质;若为车辆生产厂商经销代理商的,还应提供车辆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红色公章(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投标供应车辆生产厂商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6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总销售业绩,及2019年至今在陕西省内销售的6米以上纯电动公交车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0辆及以上的合同),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
1、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4、本次开标采用线 、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延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疫情期间人员进场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所有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