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3年上半年节能车增量目标装备额度和请求条件的布告》。布告指出,2023年上半年将额定添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目标装备额度,并暂时撤销非本市户籍人员请求节能车增量目标的交纳员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要求。
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办理办法》规则,每年惯例增量目标装备额度为12万个(即每月1万个),其间节能车增量目标为1.2万个、普通车增量目标10.8万个,而新能源车目标未归入增量目标办理,可免摇号、免竞价直接装备。上述布告施行后,2023年上半年节能车增量目标添加至3.6万个,即每月为6000个。
依据上述布告,本次额定添加的目标于2023年1月至6月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装备份额为1:9,详细由市目标办理机构归入每月增量目标装备方案,按月安排施行。当月未能成功装备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目标,均归入次月个人节能车目标进行装备。一起,持续放宽节能车增量目标请求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请求参加2023年1月至6月个人节能车增量目标摇号的,暂时撤销有关交纳员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
据了解,广州市此前已屡次出台额定添加增量目标装备额度、暂时放宽请求条件等办法,本次调整节能车增量目标装备额度和请求条件,是持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促进轿车消费文件精力的详细行动,表现促进车辆节能减排、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辆的方针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