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转型发展的强力引擎

发布时间: 2024-03-23 作者: 产品中心

  “十五”后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11.67万亿元增至18.5万亿元。单位GDP能耗上升9.8%,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上升32.3%和3.5%。

  而到了“十一五”,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在环境压力超过规划情景的情况下,单位GDP能耗下降19.1%,两项主要污染物均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一升一降,一增一减,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如此短的时间,如此大的转折,数据变化的背后,是发展理念的转变,是发展方式的嬗变。

  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加深了这样一种认知:环境保护和经济能够协调发展,在经济迅速增加情况下,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能轻松实现下降

  “十五”计划设置了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10%的控制目标,但到了承上启下的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比2002年增加8%~15%。“十五”期间,经济发展指标大多完成,但环保指标没完成。

  经济要发展,就会消耗资源,产生新的污染排放,污染物排放量随之增加似乎成了雷打不动的“铁律”。

  “十一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完不成任务就要问责。

  这一年,在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0万亿元、增长10.7%的情况下,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增长1.2%和1.8%,增幅同比分别下降4.4%和11.3%,迅速增加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2007年,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3.14%和4.66%,被人民日报评为当年国内十大新闻之一。

  2008年起,虽然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实施了四万亿资本预算,污染物下降的趋势依然得到保持。

  经济迅速增加情况下,节能减排指标能否实现下降?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党中央、国务院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把环境保护提高到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切身利益的战略位置,从宏观战略层面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既有对顶层设计的完善,也有对微观细节的打磨;既注重释放潜在活力,更注重激活内生动力。10年来,减排逐步成为自觉行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从河北的“双三十”工程,到上海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再到浙江的“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节能减排推动环境保护真正进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干线、主阵地和大舞台。

  这10年,在削减存量的同时,还要消化增量,节能减排挑战之大、任务之重,超出预期。

  “十一五”期间,部分与环境相关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指标真实的情况超过预期,增加了消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难度。

  其中,GDP年均增幅超出预期3.7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5.5亿吨标准煤,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预期0.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超出预期0.5个百分点。

  考虑到消化新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十一五”实际削减比例远大于12.45%、14.29%。有有经验的人指出,实际削减比例在30%~40%。

  这10年,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节能减排体系日臻完善;经济、科技、法律和行政手段共同发力,节能减排积累了丰富经验。

  这10年,政府、企业、NGO、公众以各自的方式参与节能减排,主体更为丰富;区域之间、流域之间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政府内部打破部门界限,节能减排机制更加顺畅。

  10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7%,从世界第六位上升至第二位。正是靠着节能减排,才扭转了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

  实现“十二五”减排8%~10%目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应分别削减601万吨、654万吨、69万吨、794万吨,分别占2010年排放基数的24%、29%、26%、35%。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增强了我们继续推进节能减排的信心,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支持增强了我们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心。

  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印证了这样一个道理:环境保护不仅不可能影响发展,反而能够优化经济发展,从“快字当头”转为“好字优先”,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我国发展中面临两大矛盾:一是人民日渐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个矛盾靠发展;二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增大的矛盾,解决这一个矛盾则靠科学发展。

  发展和科学发展,两字之差,境界迥异。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2003年,我国成为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国和氧化铝消耗国,水泥总量中75%以上是立窑等落后工艺生产的,大量立窑水泥企业石灰石矿资源利用率只有40%,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不转变发展方式、不加快调整结构、不进行污染减排,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持续。

  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一个关键环节在于,能否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环境保护部部长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

  在传统发展模式下,消耗资源多,产生污染大,经济稳步的增长与环境保护矛盾尖锐。科学发展就是消耗资源越少越好,产生污染越小越好,前者是资源节约,后者是环境友好,总括起来是又好又快、好字优先。

  作为约束性指标的节能减排,将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传导到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上来,为转方式、调结构和解决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问题提供了有效抓手。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严格审批各类建设项目,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准入门槛,对163件报告书做出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这一数字是2005年的3.6倍。

  之前和之后的发展雄辩地证明,强化能耗指标,经济依旧能保持快速地增长;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经济稳步的增长后劲更足、能量更大。

  “十五”期间,天津市一枝独秀,以水资源消耗的零增长和能源消耗的低增长,实现了经济总量翻一番,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0年分别削减20%左右。

  为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北京市下大决心促进产业升级,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对首钢实施整体搬迁。仅此一项,对全市经济提高速度影响达0.4个百分点。

  北京市的一系列大动作获得了回报:在我国大陆GDP质量内涵与排序中排行第一,综合发展指数10年来一直稳居全国首位,成为2011年上半年氮氧化物唯一下降的省份……

  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证明,节能减排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更高层次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3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炼铁1.2亿吨、炼钢0.72亿吨、水泥3.7亿吨、平板玻璃4500万重量箱、造纸1130万吨,促进了产业体系调整。

  污染减排倒逼产业体系调整升级。与2005年相比,2010年,电力行业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比重由50%上升到73%,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炉产能比重由48%上升到61%。

  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证明,节能减排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更有效益的发展。

  2002年,山东造纸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到全省工业总排放量的51.4%,但GDP贡献率仅为3.4%。山东省顶住压力,实行大大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行业标准。至2008年,造纸公司数大幅度减少,而产量增加一倍以上,利税增加两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减少58%。

  “十一五”期间,我国取消对20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出口退税,拒批投资近3.2万亿元的“两高一资”等建设项目,不仅没有影响“保增长”大局,反而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带来的不仅是污染物排放量的改变,还有管理上的水准的提升,以及随之而来的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深化——

  2012年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扣响了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发令枪”,开始由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

  这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由预期性变约束性,由两个增加至4个,一些地方还增加了对特征性污染物的控制。上海提出了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减排任务,湖南则强化了重金属污染控制。

  这10年,从中央到地方,环境监视测定、监察、执法、考核不断深化,队伍建设、管理上的水准、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不断的提高。江苏等地实施“河长制”等措施,河北、浙江等十几个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这10年,人民群众更加关心环境问题,更多参与环境保护,更加重视环境权益,环境意识不断的提高。2011年秋冬之交,多地频现雾霾天气,公众广泛关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加快了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的修订。

  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带来的不仅是污染物排放量的改变,还有评价体系的变革,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发展政绩观的重新认识——

  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习惯于以GDP评价干部能力与政绩,一些地方不惜以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换取经济稳步的增长。

  十六大以来,随着节能减排实践的深入,一系列社会与环境发展指标逐渐纳入考核,经济增长“一俊遮百丑”时代一去不复返。

  “不摘黑帽子,就摘官帽子。”2008年4月,因境内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浓度严重超标,河北省深泽县分管环保的副县长吃到了石家庄市政府发出的第一张红牌,深泽县所有新增排水项目被停批。

  10年来,从挂牌督办到一票否决,问责成为减排考核关键词,从区域限批到流域限批,惩戒体系逐渐完备。环境保护部先后对一批城市、集团公司采取了“限批”措施,对几十家电厂和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

  核查核算、区域限批、考核问责逐渐完备,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落实了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的法律责任,引导和倒逼各地重新思考发展路径,重新审视发展理念,像重视经济指标那样重视环境指标。

  10年来的节能减排实践带来的不仅是污染物排放量的改变,还有执政理念的改变,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民生工程的重视——

  “十一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环保的财政资金支持,带动全社会环保投入2.1万亿元,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

  在这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完成率为87%,较“十五”期间提高22.8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实现了污水处理设备市(县)级别的全覆盖,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243座。

  在老工业基地辽宁,2008年,99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次性启动,超过了过去12年总和的1倍。建成后,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6%,县城污水处理率从8.2%提高到82%。

  没有节能减排硬指标的强力引领,环境基础设施很难取得如此大的成效;没有节能减排硬约束的倒逼,各级政府很难下这么大的决心。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02年,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人口比例仅占统计城市人口总数的26.3%;七大水系741个重点监测断面中,仅有29.1%的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要求。

  而到了2011年,325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的比例为89.0%;十大水系的469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占61.0%。

  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没有对节能减排的强力推进,没有对民生工程的真正重视,环境质量很难取得如此大的提升。(岳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