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据民政部官网7月15日消息,民政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在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指导意见》列出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南都记者发现,这份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涵盖了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施等改造内容。文件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改善老年人住房内外的生活环境。
广州市天河区老人院,97岁的老人王秀峦与护理员在宽敞明亮的居室里开心交谈。 南都记者 谭庆驹 摄影
去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据了解,我国大多数老年人都选择居家养老,而许多老人在家中发生跌倒等意外,这反映出我国在居家适老化改造方面存在欠缺。《指导意见》提出,指导各地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推进合乎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兜底保障;“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产业扶持,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文件提出,应坚持需求导向,政府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主要指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如果地方有条件,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
《指导意见》要求,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最急需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各地要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
“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快速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先行引路。”意见称。
《指导意见》统筹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提出了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明确7项基础类项目和23项可选类项目,指导各地针对老年人多层次的改造需求,合理确定本地区改造项目内容,明确相应的补贴方式。
例如,在地面改造中包括防滑处理,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在门的改造中包括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在卧室的改造中,配置护理床以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指导意见》还提出,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据真实的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同时,政府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积极培育带动性强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合乎条件的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